中新网郑州8月26日消息:日前,河南登封市公安局民警程金亮因盗窃汽车和购买赃车,被郑州市中级法院终审判 处有期徒刑11年。
程金亮是登封市公安局民警,2001年4月15日晚7时许,程金亮用事先配好的钥匙,到登封市某餐厅门口,将 其好友郭某停放在那里的价值12万余元的桑塔纳轿车偷走。
此间大河报报道说,2001年春节前,程金亮还以3万元的价格买了一辆价值10余万元的来历不明的桑塔纳20 00轿车,后以6.8万元将该车卖出。
登封市法院一审认为,程金亮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购买赃物罪,遂以盗窃罪判处程有期徒刑11年。程金亮不服 该判决,提出上诉,郑州市中级法院审理后,维持了一审判决。(闻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