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永兵、刘波、实习生李丽)滨河新城的物业部门说小田伟找不到初中借读应该去找桥西区教育局,而桥西区教育局则认为应该找物业解决。那么小田伟上不了初中一事究竟应该由谁具体负责解决呢?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河北新旭光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他们的观点是,此事桥西区教育局应该具体负责解决。
河北新旭光律师事务所的王文庆和张建军两位律师认为:接受教育是宪法和教育法赋予 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剥夺公民的这种权利。我国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都应当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一般情况下,公民应该在其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对于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经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可按照居住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申请借读。为了落实义务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都作出了相应的规定。2002年5月24日,石家庄市教育局作出了《关于做好2002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其中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户口不在我市,按有关规定需要在我市初中借读的学生,按学生实际住址到所在区教育局报名,由区教育局负责按就近入学原则调剂入学。”
对于小田伟这种情况,应当按上述规定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县教育局或乡级人民政府办理批准手续,再到其现居住所在地的石家庄市桥西教育局报名,由桥西区教育局负责按就近入学原则调剂入学。小田伟的父亲找到桥西区教育局之后,桥西区教育局应该负责按就近入学原则调剂小田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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