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然实习生董艳菊)外地来津打工人员李某,1999年在开发区结识了先后在某餐厅打工的孙军、孙刚两兄弟。孙军对当初在该餐厅打工期间老板给付工资不满意,一直想找机会进行报复。1999年5月13日晚,被告人李某、孙军按计划,携带匕首、手帕、绳索、手套等作案工具,窜至该餐厅附近,由孙军在餐厅外等候,李某在孙刚的接应下,持刀蒙面进入餐厅,骗开女老板高某的房门后,将高某捆绑在椅子上,并将衣物塞进高某口中使其无法呼救。此后,李某从该房间的阁楼内翻出5万元现金,并连同高某手包内的现金5千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