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把控减农民负担作为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紧抓不放,采取多种措施,使“费改税”后
农民负担不仅没有反弹,反而有所下降。农民自觉纳税意识明显增强,今年夏季征收入库税额占到了全年应征额的85%以上
,没有发生一起新的涉农信访案件。
在征税过程中,该县积极推行“五步工作法”:即张榜公布。征收前公布农业两税 审批方案及分解到户方案,公布“
一事一议”筹资方案,公布有关政策等;通知到户。征收前一个月,由征收机关根据农民负担监督卡的项目数额以及收缴比例
,向农户下发缴款通知书,征收时出具全省统一的专用票据;干部带头。税收征收时,全县党员干部及其亲属带头交,建立党
员干部“缴款周”;集中收缴。集中时间由农户到乡镇征税大厅或指定地点交款,对群众公认的特困户、病灾户、伤残户,经
严格审批后实行减、缓、免;依法清收。对极少数无正当理由且有能力缴纳税费、经教育仍不履行义务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
向法院起诉,依法追缴。如果乡镇、村组擅自增加农民负担项目,农民有权拒交、举报或向法院起诉,进行“民告官”。
该县通过社会公示,强化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今年该县设置标准化涉农税费公示栏480多块,还设立举报和投
诉电话;对农民负担实施网上监控,建立全县农民负担信息监督中心;该县239个行政村每个村都建立了村民代表大会,每
10户产生一名村民代表,重大村务集体研究,决策后在村务公开栏上公示,每月8日为全县统一村务公开日。由于税费改革
后农民切实减轻了负担,干部行为规范,征收透明度大为增强。因而农民自觉纳税意识发生了很大变化,也避免了农村矛盾的
发生,融洽了干群关系,没有发生一起新的涉农信访案件。(相海龙相龙成)(新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