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获悉,一男子销售假冒伪劣月饼被法院判刑1年并处10万元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去年8月开始,代全良从颜某(在逃)处以每件150元的价格买进524件假冒“昆明冠生园”、“昆明吉庆祥”商标的伪劣火腿月饼,通过广丰批发商场销往昆明、大理、瑞丽等地,共出售月饼342件,销售金额为52980元,从中非法牟利3000余元,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代全良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代全良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陈羽峰 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