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1日,对于叶华来说是一个灰色的日子。一张医院的病检报告单送到了她手里,她患上了乳腺癌,而当她在死亡线上苦苦挣扎时,和她生活了4年的丈夫竟然把一张离婚诉讼书交到了法院。
叶华今年32岁,靠承包单位的一片小果林维持生计。1997年7月,杨明被调到了叶华所在的单位。当时,杨明因为前妻车祸身亡不久,独自带着4岁的女儿生活,所以情绪十分低 落。在朋友的介绍下,叶华与杨明认识了,彼此都留下了很好的印象,杨明也想给女儿找一份新的母爱,所以就在认识后的第7天,两人举行了简单的婚礼。婚后,日子还算美满。叶华经常把杨明的女儿从外婆家接到家里一起生活,像对待亲生女儿一样对待她。使她原先内向的性格也变得活泼开朗了。
2001年7月,叶华感到身体不舒服,便去医院做了检查。8月1日,病检报告出来了,她患上了乳腺癌,并且腋下淋巴已经转移。得知这个噩耗后,她最需要的是丈夫的安慰和关心,可是丈夫的态度却令她非常心寒。
当杨明知道叶华得病后便躲着不与她见面,连续更换了3个手机号码。经过多方打听,叶华才与丈夫取得联系。叶华在电话里告诉杨明她患了乳腺癌,杨却说他没有钱,叶华的病与他无关,得了癌症已没有治疗的价值了,并让叶去跳河死了算了。丈夫还说,如果叶华同意离婚,就带她去昆明看病,她没有答应离婚。几天以后,杨到保险公司为她投了终身保险,根据保险条款,投保人病故后,配偶或者家人可以领到10万元保险金。
由于杨明一直不肯拿出钱来带她去治疗,叶华的病情进一步恶化了。一天,她责怪杨明对她的病情不闻不问,两人便吵起架来,他拿着一把水果刀威胁叶华:“我要把你全家杀了,最后来杀你。”
10月份,单位的领导知道情况后,借了3万元给杨明,并派他带叶华去昆明治病。但据叶华称,自从她2001住院至今,一直在接受化疗,整天头晕目眩的,但杨明只是偶尔到病房看看后就回医院招待所睡觉,从来不关心她的生活,连衣服都要她自己洗。今年6月28日,她想吃面条,丈夫就煮了一碗面给她吃,但是要她写下一张字条,说明花了多少钱。今年8月9日,杨明的包留在了病房里,叶华从包里发现了一张丈夫向法院递交的离婚诉讼书的复印件。
记者昨日在肿瘤医院采访叶华时,看到因饱受病魔折磨的她已经骨瘦如柴,不到45公斤。谈起杨明的所为她情不自禁地泪如雨下。她说:“我不后悔跟他结婚,因为当初他对我的确很好。但是,不知道现在他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我不会离婚。”
对于和叶华离婚之事,杨明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对她已经没有感情了。”对为妻子买保险一事,他说自己毫不知情,是他的妹妹替叶华买的,他不想向叶华进行任何解释。
张金梅(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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