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郑州八月二十六日电(朱晓娟)身为执法者的河南登封市公安局民警程金亮,日前因盗窃汽车和购买赃车被郑 州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程金亮原是登封市公安局民警,二OO一年四月十五日晚七时许,程金亮用事先配好的钥匙,到登封市某餐厅门口, 将其好友郭某停放在那里的价值十二万余元人民币的桑塔纳轿车偷走。二OO一年春节前,程金亮还以三万元的价格买了一辆 价值十余万元的来历不明
登封市法院一审认为,程金亮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购买赃物罪,遂以盗窃罪判处程有期徒刑十一年。程金亮不服 该判决,提出上诉,郑州市中级法院审理后,维持了一审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