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6日讯(通讯员检宣 记者董震)省城一男子看到媒体报道领导干部受贿犯罪案件的报道后,竟然生发奇想,打起了用“反腐”名义敲诈单位领导的主意。近日,经济南市市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敲诈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
李某系济南市某单位职工,在看到媒体上频频揭露领导干部因为贪污受贿而受到法律严惩的报道后,受到“启发”,认为如果打着“揭发、反腐”的招牌去敲诈一番,肯定有所
今年年初,李某给单位领导吴某写了一封敲诈信,在信中他威胁吴某:我们已经掌握了你受贿的证据,如果给我们24000元现金的话,大家就平安相处。把信送给吴某后,李某用专门为作案而准备的手机与吴某取得了联系,让吴某到指定地点交钱。一切妥当后,自认为吴某“心虚”不会报案的李某派同伙王某到指定的交钱地点等候吴某,结果被埋伏在附近的公安人员抓获。王某归案后,公安人员顺藤摸瓜,将李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