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当代生活报南宁8月27日讯(记者田桂营 何珊)在南宁市某机关工作的林先生近几天一直闷闷不乐,原因是他数天前到柳州市出差,入住某星级宾馆时被该宾馆新近安装的“视频点播系统”“温柔”地宰了一刀,一场电影未看,却被迫交了68元点播费。
一摁按钮就得交费
8月20日零时许,林先生一行5人住进柳州市某三星级宾馆。洗漱完毕后,林先生躺在床上用遥控器打开电视机浏览节目。随意按了几个按钮后,林先生发现电视屏幕上出现了点播电影的画面。
他起初不太在意,因为今年6月他入住这家宾馆时,必须先到服务总台交费后才能点播电影。然后,又胡乱按了几个按钮后,林先生却发现电视屏幕上显示出他已被宾馆收取了68元点播费的账单。
林先生觉得不可思议,就拨打电话到客房服务中心询问此事,接电话的姚小姐说:“只要你按了遥控器上的‘付费确认键’,不管你看没看电影,就得付费,这是点播系统生产厂家设定的程序。”
姚小姐还说,前些时间也有一些房客对这种点播付费方式提出意见。
被划账后始见指南
通完电话后,林先生仔细寻找,终于在电视机旁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了一张彩色小纸片。纸片正面印着6号字大小的《视频点播服务指南》,上面写着进入电影播放系统的程序。
一看该指南的记费方法,林先生更觉生气:付费电影一旦“确定付费”后,不论观看长短,均按全额收费并自动计入账单,亦不接受任何投诉解释,不退还任何款项。
林先生看完“服务指南”后又找到姚小姐。姚小姐答应将林先生的意见转告给宾馆有关负责人。
凌晨1时40分,宾馆大堂陈副经理拨通了林先生的电话。陈副经理强调,不管是有意或者无意按动付费按钮,即使是当即按了“退出”按钮也需付费,而且“退出”后再点播电影,还必需再次付费。
林先生放下电话不到两分钟,陈副经理又再次打来电话说:在确定林先生已经点播的前提下,作为补偿可为林先生免费播放一次电影。林先生当即断然拒绝。
不接受投诉行不通
8月26日,林先生回到南宁,把他在柳州的遭遇向南宁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进行了咨询。
该中心工作人员指出,柳州市这家宾馆对入住宾客没有直接提示,而是将“点播付费”规定文字放在角落,这是有意在打“擦边球”。任何提供商品和服务的部门都有义务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消费者的质疑,因此“不接受任何投诉、解释”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工商部门有权要求宾馆删除这一条“说明”。
作者:田桂营 何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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