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周寒) 长期以来,各校设立的实验班、特长班因其在教学、收费方面“搞特殊”,总是容易引发家长对“教育不公平”的投诉。记者昨天从南宁市教育局获悉,国家教育部日前为实验班和特长班定下了“调子”:实验班和特长班不能随便办,而高中学校也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
教育部明确规定,要坚决纠正公办中小学擅自举办实验班、特长班以及违规收费的做法。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因教学改革确实需要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的,必须经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高中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的,必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验班、特长班不得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加收费用。
当前,一些公办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复读的现象有增加趋势。针对此种现象,教育部规定从2002年秋季开学起,各地公办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
作者:周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