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吴欣通讯员闻业朱莉实习生李凡刘建立)押运员侯某在运钞途中,竟从钱箱里盗走4万元。昨日,江岸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
侯某是武汉市保安押运护卫有限公司员工。3月14日,他在将联通公司某营业厅的款箱押运至农行江岸支行途中,趁其他押运员在车下警戒时,在运钞车款箱内盗得4万元。
经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侯某为“冲动型人格障碍”。法院遂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院在审查此案时还发现:按规定款箱应为左右双锁,而本案中的款箱左边未上锁。目前检察院已建议银行和押运公司加强管理,避免同类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