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通知书要先交“点歌费”,此“服务”不管出于何意,却是令人费解。
此前亦有“奇闻”:武汉市某区邮局工作人员送录取通知书时,先放鞭炮以示“庆贺”,然后收取100元的“礼仪费”,让家长措手不及。
考生金榜题名,有关方面有心“庆贺”一下,来个“锦上添花”,本无不可。比如说
同样,弟子考上大学,老师若能“扶上马,送一程”,把有关“谢师费”,用于弟子上学之需,并及时嘱以“人生尚须继续拼搏”之类,亦是流芳善事,让人受用无穷。若迫不及待地索要“点歌费”,只会令人寒心。
其实,“点歌费”、“礼仪费”之类,都是一种变相的“卡要”,如此“温柔一刀”,在生活中还不乏其例,伤人害己,使不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