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前,上海市方阿姨到一家大型超市去采购物品,贴在收款处的一张小纸条让她眼前一亮:“购物金额满120元的单张收银条,可获赠1000元的意外险一份”。方阿姨暗想,既然是送上门来的,不要白不要!方阿姨采购完,一结账163元多呢。经指点,她在楼下找到了保险公司的临时登记处,两名职员记下了方阿姨的姓名及邮寄地址,“一个月后会把保单寄给你的。”对保险一窍不通的方阿姨想要一份活动说明,职员对此讳莫如深:“到时候你就知道了。”老伴腿脚有些不方便,上楼下楼容易摔倒;宝贝儿子是户外运动的忠实爱好 者,方阿姨决定再多买点东西,给他们也弄两份保单。那天,方阿姨扛回家一大堆东西,洗衣粉、牙膏、卫生纸等常备物品足可以用上大半年了。
家人被方阿姨的“疯狂”举动弄糊涂了。盼星星、盼月亮,方阿姨终于等来了望眼欲穿的那份意外伤害保险。保单正面印着的1000元保险金额没错,期限是1年,而背面的责任简介则让方阿姨傻了眼。原来,被保险人必须是在身故或致残的情况下才能领到保险金,要是人真有个三长两短,这1000元又算得了什么,谁稀罕啊?方阿姨觉得上当,托人找了个保险业人士咨询。对方解释说,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范围的确是这样。其实,如果了解保险常识的人就会知道,1000元的保险金额只需1元甚至更少的钱投保,这不过是商家促销的“花头”而已。罗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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