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迎春、通讯员狄震宇、张彩英)“对超市供货的食品企业要做到每一家在卫生部门都有备案,每一种单品都有卫生评价书。”石家庄市卫生局公共卫生监督一所食品卫生科的狄震宇科长这样对记者说。昨日,该所食品卫生科组织了6名监督员按照索证管理的要求,首先抽查了保龙仓槐底店出售的四类商品。
据了解,按照规定,供货商要给省城的超市供货,必须先将产品送交石家庄市卫生局公共 卫生监督一所进行检验,取得《石家庄市食品、食品用产品卫生质量评价书》方可具有进入超市的资格。而超市同时也必须向供货商索要评价书。这样的管理方式比较切合实际,同时可以使得管理便捷、有效。但从昨日的抽检情况看,结果并不尽如人意。监督员共抽查了保龙仓槐底店的四类食品:糖果、小食品、冷冻食品、干货。干货类产品80%以上都已经过抽检,情况良好。在其他三类定型包装食品中,监督员共抽查了400余份单品,在这些单品中,超市只能出具58份单品的评价书。
针对抽查结果,食品卫生科的狄震宇科长说:“虽然卫生部门有要求,但现在的实际情况是,由于这个规定还没有作为一种硬性的制度加以贯彻实施,有的供货商还不具备送检并向超市提供评价书的意识,而超市索要评价书的意识也较为薄弱,使得管理上不够严格,存在漏洞。”据狄科长介绍,监督一所将把《卫生质量评价书》作为管理超市食品卫生的一个切入点,任何产品必须有卫生部门出具的评价书才可进入超市。这项机制一旦建立起来,对超市食品卫生的监控就变得简单有序了。
据悉,今后的几天中该所还将抽出大批人员对石市的其他超市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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