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男子倒在血泊中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2002年6月26日,凌晨3时许,刚刚结束查夜工作回到所里的边阳刑侦中队民警就接到
了110指挥中心打来的出警指令:辖区北际路同济医院旁边的小巷内发生一起特大抢劫案,一男子身受重伤。接指令后民警
迅速出警,在案发现场民警发现一名年青男子卧在血泊之中,生命垂危,旁边倒着一辆摩托车。
民警一边将受害者送往医院抢救,一边在现场进行细致的调查走访。据现场群众反映,当天凌晨3时许曾见受害者驾
摩托车搭乘一名女孩路经小巷内,不久就听到了男子的“救命”声。随即看见两人驾两轮摩托车驶离现场,受害者搭乘的女孩
也消失了踪影。现场没有留下有价值的物证。受害者送往医院后仍昏迷不醒。
经医院全力抢救,第二天伤者李某终于从死亡线上被拉了回来。据李某反映,其平时喜欢上网,今年6月在网上认识
了一名女孩,并留下电话号码给对方。6月25日晚,李某接到该女孩的电话,约他出去“见面聊聊天”。
李某应约出去后与该女孩到一家夜总会聊天,凌晨3时许,该女孩叫他送她到女友家中。李某驾摩托车搭该女孩到北
际路同济医院小巷,该女孩又称借用李某的手机呼其女友,正打电话间李某即遭三名歹徒袭击,其中一名男子挟持女孩,另二
名歹徒抢劫李某身上的一台诺基亚8250型手机及现金人民币220元。反抗中李某被捅了六刀,该女孩的姓名、住址李某
一概不知。
“神秘少女”浮出水面
边阳所刑侦中队经过分析后认为,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特大持刀抢劫案,从案发到女孩不知去向这一情况看,该女孩很
有可能是这一抢劫团伙的成员,作案手段是由该女孩通过上网聊天的方式引出受害者,并将受害者引至事先埋伏好的偏僻路段
进行抢劫。
为了获取更多的线索,刑侦中队民警对南宁市各派出所的报警情况进行了对比,民警们惊奇地发现,在南宁市利用这
种手段进行抢劫的案件已发生多起,同样的方式,同样的人员,由此民警断定这是由一个团伙实施的一系列抢劫案。
边阳所展开了紧张的侦破工作。在案发现场,民警查获了一只正在使用的传呼机,经过核对,此机不是受害者所有。
围绕着这一线索,民警们展开了大量的侦查工作,终于发现南宁W中学的一个电话与现场遗留的传呼机有过联系。
民警再到南宁W中学调查,发现该校高一年级女生陈倩有重大作案嫌疑。但当时陈倩已报名参加全国推新人舞蹈大赛
前往北京参赛。8月8日,经过与全国6000多名参赛选手的激烈竞争,代表南宁队参赛的陈倩脱颖而出,夺得全国民族舞
第三名。
从北京回到南宁,沉浸在喜悦中的陈倩还没来得及走上领奖台就被民警请进了派出所。面对民警的循循教导,十六岁
的花季少女陈倩终于意识到了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如实向民警供述了自己所参与的包括“6·26”特大持刀抢劫案在内
的一系列抢劫案。
根据陈倩的供述,边阳刑侦中队的民警们又马不停蹄于8月9日和8月14日将另两名准备外逃的涉案人员李某某和
陆某抓获。
网上“钓鱼”施抢劫
通过对李某某等人的审查,民警们共破获各类抢动案12起,重大盗窃案1起,这一团伙共抢劫手机12台,现金3
000余元。所抢手机全部销给路边行人,所得赃款已挥霍一空。
李某某等人于今年4月结成抢劫团伙后,在南宁市北际路、望州北路、南湖广场、狮山公园、麻村等地大肆进行抢劫
,几次得手后,李某某又想出了新的主意,罪恶的念头指向了自己的“亲密女友”陈倩。李某某授意陈倩通过上网勾引网上男
子实施抢劫,开始陈倩极不愿意,但经不起男友的软硬兼施,最终答应了。
从今年6月开始,陈倩每天都在南宁市各个网吧上网与网上男子聊天,并索取对方电话号码,从中筛选比较好的“吉
祥号码”,按照他们的想法,“拥有好电话号码的人比较有钱”。白天该团伙开着摩托车“踩点”,晚上由陈倩约网上男子出
来聊天交朋友,然后假称送其回家或找女友,将网上男子引至事先选好的地点后实施抢劫。
在此案的侦破中,民警们的心情一直极为沉重。从一名学校重点培养的优秀学生沦落为一名重大抢劫犯罪嫌疑人,陈
倩的行为有其可悲可恨的一面,但是到底是什么原因促使这一位本该有着锦绣前程的十六岁花季少女走上犯罪的道路呢?
离异家庭少女走歧途
陈倩有着一个破碎的家庭。在幼年的时候,陈倩父母离异,法院判决陈倩归父亲抚养,但父亲拒不抚养,母亲亦不愿
抚养。出生仅7个月,襁褓之中的陈倩就遭到了父母的遗弃,只得与奶奶相依为命。
但奶奶毕竟年事已高,带着她生活艰难。后来,遭受家庭不幸的姑妈看着侄女可怜,将她领来抚养,但姑妈也是个没
有固定收入的人,整日在外为生计而日夜奔波,照顾了陈倩的温饱却忽视了对陈倩的教育。陈倩从小就生长在这样一个缺乏父
母关爱,缺少家庭温暖的环境中。1999年,年仅13岁的陈倩偶然认识了16岁的李某某,两个本来还算少年的人却过早
地谈起了“恋爱”。
与李某某的“恋爱”,成了陈倩人生的一个转折点,也为她日后参与抢劫种下了一棵苦果。两人的“恋情”被双方家
长发现后,家长不是采取教育开导的方式,而是以简单粗暴的方法进行打骂,这对于“苦海中泡大”的陈倩来说,她是从李某
某身上“寻找着一种男性的关怀。”
随着陈倩年龄的增长,“当我上了高一以后,随身心的发育逐渐成熟,对这段迷茫的感情持以否定我提出了分手,可
在他坚决的态度下我不敢做得太绝……他使得我的纯洁和素质飘到九霄云外,我深知自己无法挽回,于是就再没心情学习,总
在想方设法回避生活、沉沦……”“在他的威胁下我无法不熬夜给他做鱼饵,想起暮夜沉重的夜,我不由得心有余悸。”(摘
自陈倩“忏悔书”)
民警在对陈倩的讯问中发现,陈倩的法律意识相当淡薄,这与她作为一名成绩优秀的高中生的身份极不相称。陈倩被
抓获后,面对民警的讯问竟流露出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自以为没有亲手持刀抢劫,自己只不过是充当了“鱼饵”,此案与她无
关。
民警讯问完后陈倩竟问办案人员何时送她回家,丝毫不知自己的行为已涉嫌重大抢劫,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当民
警对她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后,陈倩这才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但是痛哭流涕又有什么用呢?
一颗璀璨的新星过早地陨落了,作为家长、学校和社会,谁该为陈倩的罪过负责?又有谁来为还有千千万万的徘徊在
罪恶边沿的青少年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呢?
(文章原载于《当代生活报》作者:易广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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