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再杰通讯员李颖)油轮“海供油26”因为船壳被锈穿导致大量污油外泄,但油龙尚未来得及逞凶,就被深圳海事人员迅速降伏,而事故责任船也为它的过错支付了14000元的罚款。
25日上午9时20分,深圳海事局南山海事处接到南山赤湾港招商石化码头工作人员的报告,称在一湾码头港池水域发现一片油污,海事执法人员获悉后,立即启动应急反应程序, 组织防污应急小组火速赶赴现场,同时调动辖区清污力量前往事故现场进行清污。
经现场勘察,在事故水域发现一片约600米长7米宽的污油带,从海面上漂浮的油污水的颜色,疑是机舱污油水。从港池水流、潮汐情况来判断,海事执法人员认为污油可能来自在招商石化码头作业的3艘油船。
由于当时油船上的漏口已停止漏油,3艘作业油船无法分清谁是谁非。南山海事处执法人员分工合作,对3艘油船的机舱污油情况、通向海上的阀门、污水水舱等分别展开了调查,首先是一艘外轮排除了嫌疑。
中午12时30分左右,另外两艘油轮其中一艘的机舱底部突然喷发出大量油污水,喷出的油污形成了数十平方米的污染区域。数十名清污人员将大量吸油毡扔到被污染的海水里,将油污逐渐回收,同时双管齐下,调动另外一艘船舶加紧抽走船上的油污水。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堵漏,污染源得到了有效的控制。15时30分,海面上的污油被彻底清除,回收污油约1吨。
昨天上午,南山海事处执法人员对“海供油26”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经调查确认,该事故是由于该船右舷尾部污油水舱船壳板锈穿造成污油水漏入海面造成。深圳海事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事故责任船“海供油26”处以人民币14000元的罚款。
据南山海事处副处长魏伟坚称,这种因污油水舱船壳板锈穿造成污油水漏入大海的情况,深圳港还是第一次。该船目前仍然在锚地抛锚,南山海事处有关人员称,只有该船将漏油洞口完全修补好后,才将其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