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咸阳讯(记者力均)咸阳市医药总公司党委副书记田兴华、纪委书记雷英兰、工会主席陈绍毅,在该公司集资建房时,只交一半的钱,在原有一套住房的基础上又分得一套住房。此事经咸阳市纪委查实后,要求尽快退房,交足房款,但至今一年有余,有关部门还没有落实。
咸阳市医药总公司职工反映,1997年12月,田、雷、陈三人同时调入该公司,公司正
日前,记者采访医药总公司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王培亭时,他说,他是去年8月从前任手中接过此事,田、雷、陈三人未交足房款有些特殊原因。当记者问是何特殊原因时,王未回答。他说他正在督促三人补交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