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博林若飞)本是代表政府机关负责片地补偿工作,却与果农合伙,拿国有资产送人情,以此收受果农贿赂。8月27日,在龙岗区召开的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活动总结大会上,坪山国土所的两宗受贿案被通报。
吴育标,男,39岁,中共党员,坪山国土所工作人员(副科级)。2000年10月,吴育标参加坪山镇马峦山征地工作,在负责清点果场果树赔偿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多报
宋迅龙,男,29岁,坪山国土所聘用人员。2000年10月至2001年12月,宋迅龙受坪山国土所委派负责坪山镇马峦山村委征地补偿工作,在负责清点及估算果场果树赔偿额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构果场、多报果树数目、提高果树规格和报大果场估算等手段,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从中非法收受果农好处费共计人民币41.9万元。2002年5月24日,宋到区检察院投案自首。5月27日,宋被龙岗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和刑事拘留,6月10日被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