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方面称,这是收银员疏忽没有对商品消磁所致
因为收银员的疏忽,麦先生夫妇日前做了一回“贼”。为了一双实际已经付了款的鞋,他被商场方面的人当众拦截“审”了20分钟……
-新快报记者谭建东实习生丁敏如
麦先生昨日向本报记者投诉称,本月24日上午10时许,他和妻子在位于珠江新城的某大商场购物。10时20分结账后走到该商场三楼出口时,出口处的防盗器突然警报声大作。门口的保安立即将麦先生夫妇抓住。经检验,这是收银员忘记对麦先生夫妇所购的一双儿童凉鞋消磁造成的。收银员知道情况后进行消磁并道歉。因为要赶11时30分的火车,麦先生夫妇便没有和三楼的收银员及保安计较。
可事情并没有完。他们下到二楼,后面突然又有一名保安追了下来,并要麦先生夫妇到三楼办公室交代清楚。麦先生称,因为“原本清白的人竟在大庭广众之下被当作盗窃犯逮住”,到那个时候他已经大为光火。他提出要赶火车,要保安立即放他们走。但保安依旧抓着不放,在争执中一名保安还骂他们俩“发癫”。在几名保安的“阻拦”、“抓拉”下,他们被关在一个房间里进行问讯。由于问讯持续到10时40多分,麦先生夫妇错过了回乡下的火车。
由于商场方面至今未明确表示要作出具体的赔偿(期间商场方面用电话进行过解释和道歉),且认为商场方面“侵犯了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所以麦先生夫妇在向本报投诉的时候提出要求商场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
商场方面有关负责人昨日下午在回复本报时承认,是收银员工作失误造成此次事件。一位姓谢的先生表示,设身处地地想,他认为麦先生从事情发生到现在的表现都合情合理。他透露,商场方面在商量如何尽快妥善解决此事。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某商场无疑应对此次事件负全部责任。首先,商场应赔偿麦先生夫妇因延误火车造成的损失;就麦先生提出的1万元精神损失,有关负责人也认为不无道理。而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精神损失一旦判赔,数目则是不低于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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