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水岸通讯员郭红霞)身为某公司副总经理的成某,因对公司不满,竟盗窃公司车辆作为报复,结果落得锒铛入狱的下场。
据了解,成某原是广州市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后被解聘,又于2001年7月被重新聘回。成某目睹了公司辞退人员的遭遇,又联想到自己曾被辞退的“旧恨”,加之他为公司做了改革,总经理曾许诺每年给他1万元奖金,结果只给了2000元,成某遂萌生了报复的念头。
此案后被警方侦破,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近日审理认为,成某两人结伙秘密窃取公共财物,价值数额特别巨大,均已构成盗窃罪。成某因是主犯,被判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15万元;其侄因是从犯,且事后主动投案自首,并协助追缴赃物,被判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