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郑州8月28日消息:最近,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原告的身份与某建筑 装饰安装公司打起了官司。
2001年3月,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与某建筑装饰安装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2001年4月3日 ,双方经协商,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变更,并于2001年4月签订了“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但此后这家建筑装饰安装公司却将工期一再延长,致使工程长期不能完工。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山城区人民法院 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鹤山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
大河报报道说,经鹤山区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这家建筑装饰安装公司抓紧施工,工程如期竣工 ,山城区人民法院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薛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