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在市南法院近日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中,女方王某(化名)出具了偷录证据试图证明丈夫李某(化名)包二奶,办案法官听过录音后提醒市民,偷录时应尽量点明“场景”。
王某和李某1990年结婚,李某今年向法院提出离婚。王某在庭审中称,他们感情破裂是因为丈夫李某包二奶。王某当庭出示了一份录音证据,以证明李某自去年5月起在四方区租了房子,和一名妇女同居。录音里有人说:“我经常看到他们从这套房子里出双入对,我也
办案法官李圣瑶介绍,因双方已调解,法庭未对录音证据加以认定。但他初步听了一遍王某提供的偷录证据,感觉场景混乱,这给法庭认定证据带来一定的困难。李法官提醒说,市民若要取偷录录音证据,最好在不被对方察觉的情况下,策略地点明对话的时间、地点和对话者的身份,并交待清对话的场景。这样的录音证据才容易被法庭采信。(记者闵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