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日报》、《烟台晚报》因报道内容失实,将面临一场索赔高达5000万元的天价官司。烟台元丰实业有
限公司董事长孔帆海女士称,这两家报纸的错误报道已严重影响了企业形象和企业业务合同的履行,公司目前正积极进行诉讼
前的准备,将尽快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有关人士称,这将是一桩我国最大的企业状告媒体索赔案。
今年8月5日,《烟台日报》、《烟台晚报》在同一天发表文章,标题分别为《元丰 公司“一女二嫁”》和《房地产
商在玩啥游戏》,报道元丰公司在收了一位徐女士的30万元购房款后,又将房屋按揭给其他人。
据元丰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两名记者从未到公司了解核实有关情况,更令人不解的是,文章发表当天,元丰公司
负责人即与两名记者联系,告知元丰公司从未见过徐女士,也从未收到这笔30万元的购房款,并邀请两名记者实地采访并核
查有关证据,但这一要求遭到拒绝,相反,他们却继续在报上刊出追踪报道。
经过烟台市有关部门干预,8月12日两报才分别刊登了简短的声明,称由于采访仓促,文中说法有误,客观上对企
业造成影响,表示歉意。
8月中旬,在由烟台市委宣传部部长、市委副秘书长及莱山区区委书记等人参加的协调会上,市委有关负责人郑重表
态,为消除报道对企业的不利影响,将责令两报在原来位置、同样篇幅刊登正面报道。元丰公司董事长孔帆海对此表示满意。
此后十多天时间里,元丰公司虽多次催问有关协议落实情况,有关部门再无下文。
记者在烟台采访时看到,目前,元丰公司在莱山区和芝罘区投资2亿多元、占地几百亩的元丰工业园建设项目已几乎
处于停建状况,总建筑面积2.57万平方米的元丰数码大厦及总建筑面积1.27万平方米的办公大楼建设筹备工作也已停
顿。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合资开展的总金额达十多亿元的环保项目合同也因这些报道而被停止执行。
记者试图联系两名记者了解有关情况,在审看了记者有关证件后,两人均表示自己手中有确凿证据,下午就可提供,
但直至记者两天后离开,两人再没露面。耐人寻味的是,记者和市委有关部门联系后,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为采访提供方便,
帮助联系有关采访线索,但此后同样没有回音。
元丰公司董事长孔帆海女士告诉记者,元丰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几年来已在烟台投资7000万元,目前,公司正
与青岛保绿森公司合资,组建我国最大的高科技污水处理企业———山东保绿森集团,业务订单已达几十亿元。她表示,多年
来,元丰公司正是靠“信誉为本”的发展宗旨才得以做大做强,企业只有捍卫自己今天的声誉,才能赢得明天的市场。为此,
元丰公司将不惜冒着牺牲更大经营损失的风险,拿起法律武器,为企业声誉而战。
(原载《人民日报海外版》2002年08月29日第二版记者:许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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