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镇高山子村等11个村1287 户村民,就遭遇歪种子导致水稻欠收一事,一纸诉状将销售者该镇农技站和四川省某种子公司告上法庭,获得了合理的赔偿,挽回了自己的经济损失。石洞镇农技站于去年12月8日与四川省某种子公司签订了《农作物种子购销合同》,以15.80 元/公斤的单价购买3000 公斤“冈优725”杂交水稻种。随后农技站又以19.20 元/公斤的单价销售给该镇村民。购回稻种种植后,村民们陆续发现往年7月初才抽穗的水稻,今年6月份就出了早穗的现象。有的田已长出了稻子,可有的田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