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物价部门消息,我省将从今年秋季开学前开始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届时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将所有收费公示。
据介绍,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包括学费、杂费、城镇中小学代办费(农村中小学教材、簿本费)、借读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收费减免政策等。各地物价、财政、教育部门还将加强对教育收 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另外,南京市还规定所有实施等级管理的幼儿园和公办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的教育收费公示,由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统一制作《教育收费公示表》,通过学校设立的公示栏予以公示。民办中小学及未实施等级管理的幼儿园按照统一的公示方式,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必须长期置放,损坏后及时更新。
又讯我省最近出台了新的中小学代办费管理办法。按照新规定,建制镇以下的农村中小学不得收取代办费,只能收取教材、簿本费。
另外,城镇中小学代办费范围包括:教材、练习册、簿本、电教费(实行电化教育的学校小学每生每学期不超过6元、中学每生每学期不超过8元)、新生(一年级)入学体检费、学生校外活动费(每生每学期省辖市市区不超过10元、县城及建制镇不超过5元,包括游览门票、电影费等)。同时取消向学生收取的应在杂费或公用经费中列支的除一年级学生外的学生体检费、学生证工本费、校徽工本费、测验试卷费等。学校不得强制学生购买任何形式的教辅材料、学具、报刊杂志、专题教育材料、复习资料、习题集等。中小学生人身保险应由学生家长自行投保或家长委托学校代为办理。中小学制作校服须经行政部门批准,学校对校服招标采购,学生自愿购买。(金燃 徐晓风)
附:中小学代办费收费标准
小学:一、二年级120元/生·学期
三、四年级140元/生·学期
五、六年级160元/生·学期
初中:260元/生·学期
高中:320元/生·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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