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县太师屯镇上庄子村筹办民俗村旅游发家致富。除了建一座民俗客栈外,还在离村民刘瑞棉家大约200米远修复了一座废弃的碾盘。然而,这次“修复”仅仅是将碾砣水平放置在碾盘上,前后用3块石头固定,却没有修复固定碾砣的碾框。2002年4月21日13时左右,该组一名年仅6岁的女童与其他5名小伙伴一起在石碾子处玩耍时,碾砣突然从碾盘上滚落,女童当场身亡。
昨天,记者驱车100多公里,来到了地处山峦之中的惨剧发生地。沿坡直上,在一堆杂草丛中,看到了已经废弃的碾子。很难想像,4个月前,它刚刚夺去了一个6岁女孩幼小的生命……
“在出事之前,几个孩子在碾子上玩,周围没有大人。碾砣原本用石头固定着,也不知是哪个孩子调皮,让碾砣滚了下来,把个活蹦乱跳的孩子给砸死了!”一位老大妈指着地上的碾盘对记者说,“就是这个位置,孩子头朝上倒在这里,血流遍地,当时就去了。”
村委会认为,这次惨剧是由于碾砣滚落造成的,他们对此事一无所知,因此没有经济补偿责任。而直接雇人安装碾砣的村第七小组组长则认为,事故的主要责任在于作为监护人的家长看护不力。
那么,孩子的死到底该由谁负责?在与村委会和第七小组多次协商未果后,女童的父母将上庄子村委会和该村第七村民小组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丧葬费等共计78000余元。昨天,密云法院太师屯法庭一审判决上庄子村委会赔偿女童的父母各种费用40200元。女童的父母亲接到判决后当庭表示:“今天下午我就要去给女儿上坟,告诉她,我们赢了。”官司虽然赢了,但他们永远失去了活泼可爱的女儿。这场惨剧,在一开始就注定了没有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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