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大江王铮)昨天从海淀工商分局传来消息说,位于首都体育馆附近的家乐福方圆店,因近日开展的“找到更便宜,退回两倍差价”活动,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工商执法人员已对此展开调查。
8月28日上午,海淀工商分局经济检查科对家乐福方圆店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人员看到,在超市正门及店内许多醒目位置都贴着大幅标语:“找到更便宜,退回两倍差价”,并 没有任何其他说明。有了这样的承诺,消费者真能获得两倍差价吗?费了几番周折,工商执法人员终于在隐蔽的存包处拐角发现了承诺的实施细则,诸多的附加限制性条件,让消费者望而却步。
这些实施细则包括:进行比较的商场必须是东城、西城、崇文、宣武、丰台、朝阳、海淀区的大型超市,营业面积要在3000平方米以上;比较的商品要具有相同的品牌、品名、型号、条码、规格、配置及产地,且每种商品仅限3件,每张购物小票仅可退还一次差价;消费者还要向店方出示比较商场及本店的购物小票或明细发票,也就是说顾客要在比较商场购买同样的商品得到发票或小票后,才有可能得到家乐福店方退还的两倍差价。
尤为蹊跷的是,执法人员在实施细则的备注里还发现,店方特意强调了大宗购物不参与此次活动。何为大宗购物?且听店方解释:价格3000元以上,需店方送货的商品为大宗购物。所以,超市里相当一部分的商品不在“退回两倍差价”的活动内,那谁又会为几元钱或几十元钱的差价退赔而往返超市并重复购物呢?
工商执法人员在现场对消费者进行随机调查后发现,90%以上的消费者在看了海报后不知道还有附加条件之事,只知道有“找到更便宜,退回两倍差价”的活动。海淀工商分局有关人士表示,商家这种行为已涉嫌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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