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康占通、贾其胜、刘树鹏)8月26日上午,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河北省沧州监狱召开公判大会,对在死缓期间又企图越狱的罪犯赵志良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
罪犯赵志良是吉林省四平市人,1986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1992年释放。1999年因抢劫罪被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00年4月送沧州监狱服刑。服刑期间,赵志良不思悔改,于2001年11月6日早5时翻过监区墙头想要脱逃时,被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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