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上午南京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挂牌后在正洪街广场开出首个法律咨询专场,半天就为上百位职
工解答了各类问题。
昨天,很多市民把中心工作人员、律师面前的桌子都挤满了。南京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陈顺喜说,人们咨询的问
题主要集中在劳动关系上,比如单位对劳动合同履行不到位、社会保险和劳动工资拖欠等。少数企业在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问
题上的不规范成为职工 反映的一个焦点,一位忙个不停接受咨询的援助中心人士说,她共接待了七八个咨询者,其中有一半反
映的都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问题。有的企业不为职工交纳养老保险,使职工档案不能转出去,不能参加社会统筹,并影响
职工的再就业。有的职工在企业工作了10年,但企业竟少交了两年养老保险,职工去理论时,企业就说钱不够等以后再补交
。还有的企业中途中止合同,在社会保险问题上没有妥善处理好,以致发生纠纷。现场的一些场景同时反映出部分职工对《劳
动法》、《工会法》等相关法规并不是很清楚。一位老大爷告诉记者,自己在一家企业工作了8年,最近才退休。他听说《劳
动法》上有规定,像这种情况在退休后可以领取八个月的企业平均工资,单位不少要退休的人也都搞不清楚,所以他想来问一
问。工作人员说,有关规定是指单位中途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职工可以按工作一年拿一个月的企业平均工资来办。
(陈志龙薛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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