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舒阳嫣然)针对碑林区青龙小区内对违占建筑拆除不利的现象,大雁塔街道办事处要求,9月10日前完不成拆除任务,社区居委会主任就交辞职报告。
一条主干道上的人行道上搭建了十几间简易棚,都是经营饮食的小摊点,另一条道路被小商贩占去大半个路面,卖啥的都有……青龙小区内的居民纷纷抱怨,这些摊点占道不仅让人进出不便,而且油烟熏得住户开不成窗户,晚上吵得人睡不着觉。昨日上午,为了帮助 居民们解除烦恼,陕西省武警第二支队第五中队的20名战士来到小区,准备与居民们一起动手清除小区花园里的杂草杂物,并拆除小区内的违章建筑。但在拆除违章建筑过程中,却因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前期工作不到位,致使拆除工作受到一定阻力,居民们意见很大。
针对这种状况,大雁塔街道办事处要求,青龙小区内所有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的商贩,当天必须搬出撤离,小区内经营者必须按照西安市委、市政府的“定经营范围、定营业时间、定摊位数量”的三定要求执行,凡是“三定”之外的,对居民生活有影响的、不利于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不管是谁的,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的摊点必须在9月10日前拆除,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对于个别拒不执行政府命令的,强行拆除。到期没有完成拆除任务的,青龙社区居委会主任就要写出辞职报告。
青龙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表示,为了给小区居民提供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空间,近期内一定对小区内的卫生死角、乱搭乱建等进行清理。
对青龙小区的违章建筑的拆除情况,本报将重点关注,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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