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亲历人民东路一段盲道 公益设施要建设更要管理
无障碍设施,作为现代城市为残疾人出行建设的专用设施,是城市文明建设和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今年3月,我省15个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加大我省无障碍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根据规划,今年全省将建设1.05公里的盲道,仅昆明就将有2000米崭新的盲道建成。然而,近日记者在体验了一段新盲道后深深体会到,建设与管理并行已是当前迫在眉睫的问 题。
人民路在进行完公交专用线的改造后,在人行道上铺出了崭新的黄色盲道。8月25日,天气晴朗,记者踏进了人民东路上自友谊宾馆至盘龙小学一段的盲道。还未走出20米,刚刚迈开步的记者就被一排自行车拦住了去路,“好又多”量贩前,自行车停放点正好把一段盲道占据。记者询问了几个将车停在盲道的顾客,他们不解地反问“哪里是盲道?”而停车点的看车人也表示:在人民路未改造前,这里一直就是车的停放位置,他们不清楚也没人指出不能停放。
离开了第一个障碍,过了人民东路与环城东路的十字路口,盲道一路还是不太平:3个分别标注“云南省妇联再就业工程”、“邮政”和“公用电话亭”字样的亭子像堡垒一样筑在盲道上,而且和前面的停车点一样,它们前方的盲道上没有任何的提示标志。省妇联的亭子没有开业,其他两个亭子里的经营者则认为是建设方安置的位置,他们并不知情。
而对行人们而言,大多也不清楚人行道上这一路黄色、带竖条纹的小道是何用途,顽皮的孩子和好奇的人们玩耍似地在上面来来往往。很多人以为盲道只是地埋电路或排水网管的标志区。
面对重重“壁垒”,记者不敢想像盲人在这样充满障碍的道路上如何无障碍地通行?
宣传不到位是盲道不为人知的主要原因。省建设厅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盲道处于人行道的中央,标志牌不易安放,另外,目前政府的资金投入主要集中在设施建设上,大力宣传暂时没有经济支持,所以造成了多数市民不清楚的状况。但是,这位有关人士指出,作为进行经营项目的有关单位,在报批项目时是明确了不可以占用包括无障碍设施在内的公益设施的,这种明知故犯的行为已经侵犯了盲人的合法权益,有关单位应该尽快给出说法并自觉整改。
杨文宇顾彬(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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