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己喂养的狼狗把人家咬得血淋淋的,居然漠然视之,甚至懒得拒绝支付医疗费。记者昨日从重庆市渝中区法院获悉,狗主人金家容被判决赔钱2621元。
渝中区罗家湾市民陈贤容至今还记得,今年5月13日上午8时许,她出门买菜,刚下楼梯,就见邻居金家容招呼着金家的狼狗。自己有点害怕也就没有跟金家容打招呼。当走出楼下的坝子时,自己的一个喷嚏激怒了狼狗,那家伙飞奔而来,扑向陈女士。
一声惨叫后,陈女士发现右前臂鲜血直流,在热心市民帮助下狼狗被赶开,自己也被送往急救中心住院治疗。因害怕住院费用太高,陈主动要求出院。哪想到谈起医疗费,金家容却置之不理,不接受派出所的调解。无奈之下,陈只好起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饲养动物侵害他人造成伤害的,主人应对伤害人所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等作出赔偿——判决金家容赔偿陈贤容各项损失费2621元。(陈能雄 实习生 曾晓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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