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信阳讯 信阳市平桥区乡村医生胡某因无证行医导致就诊人死亡,日前被平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同时被判令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万元。 胡某于1995年取得行医证明,2001年,其行医证过期作废后,仍在本村行医。今年3月的一天,临产妇席某在胡某的诊所产下胎儿后出现大出血,胡给席注射药物后病情不见好转,才让席的丈夫向120求救。经抢救无效,席某死亡。经平桥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此事故属于一级医疗责任事故。平桥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在未按规定重新取得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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