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北碚水土镇河溪村30岁的张小莉抱着8岁的女儿,坐在家门口,呆呆的望着远方。为了让停学半年的孩子能重新回到课堂,8月30日,小莉遭到了前夫的一顿暴打,至今全身上下仍是伤痕。
痛苦的婚姻
1994年,经人介绍,小莉与前夫王四娃结婚。
据小莉介绍,婚后,王四娃逐渐暴露了游手好闲、好吃懒做的毛病。整天都是坐茶馆、打牌,对小莉没有什么关心。
1998年,小莉做了手术在家里休养,她向王四娃提出,希望他能多在家里呆,照顾一下她和孩子。“耍惯了”的王四娃哪容得这样的约束,雨点般的拳头打在了小莉的身上。从此,王四娃一旦有什么事,随便找一个借口,有时甚至连借口都不愿意找,就对小莉拳打脚踢,几近“变态”。
2002年4月,当地法院对小莉的离婚诉讼做出了判决,在王四娃不到庭的情况下,判决两人离婚,并将孩子小娜(化名)的抚养权判给了小莉。
当众施暴
离婚后,小莉抛开了对婚姻的失望,决心独自要把小娜抚养成人。为了母女以后的生活,小莉把孩子托付给嫂子照顾,自己继续进城打工。
趁小莉不在家的时候,王四娃又跑去把小娜接回了自己家。因为没钱交学费等原因,小娜被迫停学半年。
2002年8月30日,为了让小娜重新回到学校。小莉与王四娃又坐到了一起,王要求小莉支付小娜的抚养费上万元,赔偿精神损失费若干,孩子归他。
“没有什么原因,他就打我!”在小莉的家里,当着小莉母亲的面,王四娃再次殴打小莉。小莉忍受不了,就朝富皇水泥厂党校方向跑出,王四娃怎能罢休,边追边打。“救命啊!”小莉的哭声、叫喊声惊动了周围的邻居,在党校的操场上一下聚集了几十名群众。王四娃把小莉按在地上,用拳头朝小莉的头部、脸部猛击、用脚使劲踢小莉的腰。最后,还气急败坏的将小莉抱起来再重重的摔在水泥地上。小莉已经瘫倒在地上,门牙已经被打掉,衣服上趟着血。
最后,好心人打了110,警察带走了王四娃,小莉的噩梦这才暂告一段落。但不到一天,王又放了出来,并扬言,“我要整死你全家”。
“我喜欢读书”
中午,小娜放学回到了家,放下书包,一个人走静静的坐在门口。小莉的嫂嫂说,小娜那天目睹了她爸爸殴打她妈妈的全过程。从那以后,本来还很活泼的小娜变得沉默寡言,经常一个人坐在门口,一句话也不说。
记者不忍心再向小娜提什么问题,只是希望她能开心一些。盯着课本,小娜无神的双眼终于有了一丝光芒。告别时,她向记者说了唯一一句话,“我喜欢读书!”
昨日,市妇联维权部的人士建议,张小莉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和女儿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此事。(本报记者李苒 杨新宇 实习生樊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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