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林虎记者贾学伟通讯员蒋莹)一民工与工程发包方发生劳务纠纷,就煽动其他民工,大肆毁坏发包方的楼房设施。近日,该民工被西安市灞桥区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现年28岁的贾某是四川仪陇县人,2000年12月11日,贾某的哥哥从发包单位——西安市高陵县通远建筑公司处,承包了西安市灞桥区灞桥街住宅小区5号楼的主体工程,贾某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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