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这个屡屡光顾重百的“大盗”脾气怪,偏爱肥皂袜子加领带。记者昨日获悉,重庆市渝中区法院一审判决,重百“大盗”古洪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据悉,重百“大盗”古洪明现年45岁,今年4月8日被抓获归案,随后被检查机关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月下旬,古洪明在渝中区重百大楼香皂、洗衣粉专柜偷得7块透明皂、1块花粉皂,价值人民币15元;3月初及3月8日左右,古分两次又在重百大楼盗得皮尔卡丹袜子15双、均码袜子2双,价值人民币614元;3月下旬及3月24日,古洪明再次在渝中区重百大楼盗得皮带4根……价值人民币515元;4月8日,古在重百大楼五楼盗得金利来皮带一根、领带3根等价值人民币1232元。(陈能雄 实习生 曾晓海)
每月2元享用15M邮箱 中大奖游海南游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