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天津市社科院的一项统计表明,天津老年人再婚者中选择“未婚同居”的占50%以上。这些老年人之所以选择“未婚同居”,是因为再婚遇到了许多尴尬和麻烦。据《每日新报》报道,64岁的大学教师吴女士和现在的老伴儿是今年8月18日“结婚”的。吴女士原本想依法办事,可是当他们去办理结婚手续时,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们,一定要有双方单位的证明。
吴女士说:“老伴儿在原单位是一个老领导,不太愿意让太多人知道自己生活的隐私。要是让他去原单位开证明,还真是有点为难,于是我们才决定同居。结婚那天,我们请了双方的儿女,办得也挺热闹。”对于没有结婚证,今后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出现,吴女士说:“我们都做了婚前财产约定,也没有什么后顾之忧,有没有结婚证也无所谓了。”
69岁的高大爷和现在的老伴儿已经共同生活1年多了。周围邻居都说他们堪称一对“模范夫妻”。可谁也不知道这对老人其实是“未婚同居”者。
高大爷快人快语:“我们也不是那么新潮的人。原来是打算登记的,可是登记处让我们去体检,还说得上‘婚校’。我们说都这么大岁数了,不用体检了。可那些工作人员说不体检不行,即使没有优生优育问题,也得看看是不是有性病。”
据调查:老年人再婚的离婚率达到70%。在采访中,有一半以上的同居老人是因此才选择了同居。他们认为:合得来,一起过;合不来,散伙也干脆。
据了解,再婚老人大多知道同居这种方式不合法,也想通过合法的途径、简便的方式解决自己的婚姻问题。许多老年人认为自己大半辈子都循规蹈矩的,老了以后做这么“新潮”的事,实在是被“逼”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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