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天气预报 新闻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名誉官司跟着《步痕》来 退休女工创作自传小说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9月04日09:40 华商报

  本报讯(实习记者谢正罡记者江雪)铜川退休煤矿女工罗瑶华根据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创作了长篇小说《步痕》,就在小说即将被改编为电视剧时,却引发了一场名誉权官司。铜川一妇女程某以小说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为由,将罗瑶华和陕西旅游出版社起诉到法院,索赔精神损失费10万元。昨日上午,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今年53岁的罗瑶华仅有初中文化程度,1999年她克服困难出版了反映矿区生活的长篇
小说《步痕》。今年3月,罗瑶华突然接到原本认识的程某的诉状,认为书中部分内容侵犯了她的名誉权,要求罗瑶华承担侵权责任。

  昨日的庭审中,原告程某认为,《步痕》是以现实生活中的真人为原型创作的,其中第41章《调级时的一场戏》里的人物“米美花”便是以她为描写对象,对她进行丑化渲染、侮辱诽谤,严重侵害了她的名誉权,要求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程某还出示了证人证言,以证明“一看就知道‘米美花’是程某”和“现实生活中的程某作风正派”两个方面的内容。

  罗瑶华则答辩称,首先,她创作的小说《步痕》是文学艺术作品,书中的人物形象是通过艺术加工和为作品需要而塑造的,并没有针对现实生活中的任何人,“米美花”并非某一个特定的人,而是一个艺术形象。其次,小说中《调级时的一场戏》一章里的“米美花”从姓名、外貌特征、人格品质、言语行为等方面都与现实生活中的程某完全不符,并举出了相关证据。

  陕西旅游出版社认为,《步痕》出版时进行了严格审查,该书属于文学创作,不是描写真人真事的新闻作品,不存在名誉侵权。

  两被告都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庭审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短信和E-Mail推荐】【关闭窗口

  每月2元享用15M邮箱 中大奖游海南游韩国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联通手机购买个人家园,百分百中奖!


发短信不仅获积分,还能拿大奖!
短信服务推荐
  20万天南海北帅哥美眉的超级社区!保密手机号码,速配帮你找到趣味相投的他/她!
手机号: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贺卡
[陈慧琳] 再生花
[许志安] 苦口良药
[Twins ] 眼红红
《我的野蛮女友》
更多>>


新浪商城推荐
  让他用全身满足你
  • 透明蕾丝娃娃装
  • 魔幻网无底一体装
  •   精品热卖
  • 电话机名牌新品
  • 脱毛美容专区
  • 数码摄像机赠配件
  • 买SONY TRV40E 赠SONY原装电池
  • 买SONY DSC-F707 赠原装包
     (以上推荐一周有效)
  • 更多精品特卖>>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