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渭南讯(记者华明)原企业被以“零资产出售”,而新企业又没有正常履行合同,澄城县原制药厂数十名职工眼看着办理养老保险的最后期限到了,却被挡在社会养老保险的门外。
据介绍,去年7月13日,澄城县原制药厂被主管部门澄城县工业局以“零资产出售”的改制形式卖给了“陕西关中制药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整体出售合同,约定“甲方(工业 局)出面协调社保机构,对原企业拖欠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从新企业正常经营一年后开始逐期补交”,而且“新企业必须保证上交所有在册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并对职工的安置问题作了明文规定。
可截至目前,新企业并没有逐条履行这份合同,尤其是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分文未交。由于原来拖欠的养老保险金一直未交,所以社保局给大家没有立户。而澄城县社保局限定2002年8月31日前,各单位必须上交养老保险金,拖欠不交的以后不能进入养老保险。现在期限已过,职工们去找新企业,得到的答复是企业没有钱,所有的养老保险金要由职工自己交纳。对此,职工们难以理解:双方约定的合同难道可以随意违反?职工的切身利益谁来维护?
日前,记者赶往澄城县采访,见到了新企业的法人代表陈立新。他解释说,他们公司收购了制药厂后,为了通过国家药品质量达标认证,花了很多资金,所以现在没有能力给职工交纳养老保险金。在职职工养老保险金也是由职工自己交纳,只不过企业应该交纳的部分暂时由职工垫付,企业打有欠条;没有上岗的职工只有自己想办法了。
职工们说,他们的安置问题无法兑现,其根本原因在于合同里对违约责任没有进行制约。澄城县工业局张局长说,县政府领导对此事进行了协调,将养老保险金26%的收取标准降低到11%,先让社保局给职工立户,剩余的部分要企业和职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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