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永奇)继8月21日河北保定市节水办和市水利局在燕赵大酒店的风波之后(见本报8月22日报道),8月28日,在保定市人大第31次会议上,因市政府节水工作报告再次引发纠纷,该市“二龙管水”的矛盾再次爆发。
在此次会议上,保定市政府负责人作了《城市节水工作汇报》。报告以保定市节水办起草的内容为主,介绍了该市开展城市节水的具体情况。保定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党委 书记阴国福得知报告后,马上找到市人大主要领导,对该报告提出了质疑:一是报告应由市政府节水办、市水利局提供情况形成才符合正常程序;二是违背相关法律政策,比如报告中肯定了市节水办自定的“用水许可证”制度,而实际上国家和省里都明确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取水许可证》是惟一合法的;三是该报告中引用的市节水办一些数据与目前情况严重不符,比如“地表水(西大洋引水)的供应量占城市供水量的60%”,他们掌握的实际情况是只占40%左右;四是市政府报告还对管理体制“抹稀泥”,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迅速明确水利部门“一条龙管水”的体制。阴国福的这些意见引起了人大常委的强烈反响,据悉,此次会议最后未对市政府此份报告予以审议。
记者从保定市政府法制局了解到,在今年市政府的执法权限划定时,已取消了市节水办的罚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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