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国营)广平县双庙乡一农民冯某去年在魏县某医院疝气专科治疗疝气时被县电视台录下的资料片,而今竟成了这家医院的“活广告”,在多家县级电视台轮番播放,给冯某一家带来沉重的精神负担。近日,忍无可忍的冯某一纸诉状将这家疝气专科推上被告席。
9月3日,冯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去年夏天,他下身的疝气复发了,便到魏县某医院疝气专科进行治疗。在治疗过程中,正好赶上该县电视台来录像。冯某本不想上镜头,可该专科 负责人要求冯某帮帮忙、配合配合,并说:“这是资料片,不对外播放,该怎么说就怎么说,动作要自然一点。”听了负责人的话,冯某便配合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录制了一些声音,完成了指定的表演动作。但今年5、6月份,该医院疝气专科未经冯某同意,竟将所谓的“资料片”制成专题广告,在多家电视台播放。这则广告的播出,严重干扰了冯某一家的正常生活。其11岁的儿子因害怕同学取笑,整天嚷着不敢上学。街坊邻居也常常以此为乐。冯某打电话质问该疝气专科,并要求立即停止播放,挽回不良影响。而该疝气专科负责人却认为:“拍这则广告是经你同意的,你当时要是不同意,怎么会拍上你的图像呢?”还说,这个专题片反映的都是实际情况,没有虚构情节,并执意在电视台播发。
邯郸市维民权律师事务所马文明律师就此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这家疝气专科未经冯某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尤其是在冯某已提出制止的情况下,仍使用冯某的肖像、姓名等,明显侵犯了冯某的名誉权、姓名权和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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