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电扬州市政府日前出台了《政府购买就业岗位实施意见》,明确了政府购买就业岗位的对象、期限和范围,从而 为低保对象再就业打造了一条绿色通道。
扬州市政府购买就业岗位的对象是具有城区非农业户籍,年龄男40周岁以上、女35周岁以上,且具有劳动能力和 求职愿望的特困下岗职工、失业人员。这些人员同时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夫妻双下岗、失业的特困职工或者一户家庭中 有两人以上下岗、失业的
政府购买就业岗位范围,主要包括街办、社区居委会提供的社区保洁、保绿、保安等公益性岗位;社区、物业管理部 门提供的公用事业服务性岗位;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的工勤岗位;城市管理、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市场管理等提供的协管岗位 ,经过批准也可以参照执行。(姜师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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