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2日夜间一路洒油,造成百部摩托车接连翻跟头(详见本报昨日A4版)的大卡车,至今仍孤孤单单地被扣押在车场内,肇事的司机和卡车的车主至今没有露面。昨日,受害者已陆续来到福州市晋安区城建监察大队新店中队询问处理结果,并提出赔偿要求。
昨日,福州市晋安区城建监察大队新店中队队长叶新告诉记者,考虑到牵涉的受害者较多,该中队近日将把该案移交给福州市城建监察支队直属的地材大队,进行进一步处理。
因为路面残留的机油而摔倒的受害者,昨日陆续来到新店中队询问处理情况并希望得到赔偿。就此,记者采访了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的严进律师。严进认为,受害者要求赔偿于法有据。受害者所受到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和肇事车辆一路滴油有因果关系。根据民法通则和侵权行为法,受害者可以要求车主赔偿财产上的损失及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受害者可以单独或集体向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车主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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