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企业制作网页上网做宣传已屡见不鲜,但宣传资料一旦被人盗用,该如何维权?无锡市第四公证处日前办理的全市首例网络侵权证据保全公证,为保护网上知识产权提供了范例。
锡山区东亭镇某纺织企业为扩大市场宣传,在“阿里巴巴”网上设置了介绍自己企业和产品的网页。不久前,这家企业的老总上网了解同行信息,意外发现另一纺织公司的企业 介绍、产品说明几乎和自己企业的如出一辙,仅仅改动了公司名称和个别词语,连照片上的员工也是自己公司的。而这家侵权企业,竟然就近在东亭镇上。
这位企业老总当即意识到,必须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其律师提出:
侵权企业一旦听到风声可随时删去网页,这样就很难在法庭上进行侵权举证。在企业一筹莫展之际,市第四公证处翻阅大量资料,找到了合法的证据保全途径:在两名公证员到场监督的情况下,由专业技术人员点击并进入相应网站,先后将两企业的网页下载打印出来,并依法作出公证。当律师手持厚厚的证据保全公证书出现在侵权企业时,该企业负责人立即承认过错,删除网上侵权内容,并作了适当经济赔偿。
市第四公证处负责人提醒道,随着法制日趋健全,证据是否确凿已成为维权成败的关键,对于网络侵权案件来说,受害方首先要做的,是尽早通过权威机构对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加以验证、收存和固定,这可为今后诉讼提供证据资料。(立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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