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新闻网9月4日消息:原本从9月1日开始由市医学会承担的医疗事故鉴定,因收费标准未出台,将推延进行。昨天,该学会有关人士称,目前按照具体规定,可以先受理要求鉴定的案例,待收费标准出台后,再依法进入鉴定程序。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鉴定费用包括事故现场的调查取证费、资料费、样本保存费、鉴定专家劳务费等。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由提出鉴定申请的一方支付。目前,省卫生、价格部门正在制定我省医疗事故鉴定的具体收费标准,市医学会将待标准出台后组织实施。据有关人士透露,我省鉴定收费标准将有可能在七八千元左右。
自上月18日市医学会专家库成立以来,截止昨天,该学会已接待来电、来访要求鉴定的案例达100多起,其中永嘉、瑞安、平阳等县(市)占了大多数,要求鉴定的案例大都是些“老大难”的遗留问题。对此,该学会有关人士表示,由于收费标准未制定,鉴定无法进入正常的程序,但对于符合鉴定要求的医疗事故,可以先予受理,告之事先的准备工作。预计本月中下旬,我市医疗鉴定的收费标准可出台。(温州日报 舒展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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