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新闻网9月4日消息:浙江省苍南县两名班车承包经营者认为,他们经营的长途客运的客源配载受到他人不法侵害,而交通主管部门查处又不力,为此于日前向法院起诉,状告该县交通局。
该案的原告上官王茂、李德门,分别系浙CD0886号、浙CD0828号龙港至南昌班车的承包经营业主。据了解,该营运线路依法批准,其始发站点为龙港车站。然而,经营钱库至南
据了解,苍南县交通管理机关于今年5月30日向龙港车站发出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违章行为通知书”,但龙港车站至今未予整改,两辆钱库至南昌的班车仍进出龙港车站。(温州日报 吴庆生 周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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