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重庆市渝中区公安分局向残疾人陈先华赔偿5000元——去年9月25日,陈在警方“飓风三号”行动中,被警方误抓收审一个多月。
陈先华家住渝中区肖家湾长江二路,今年44岁,左手四指被刨木机绞断,左眼残疾。无独有偶,他的外貌跟一残疾抢劫团伙头目酷似。在去年打响的“飓风三号”行动中,渝中区警方以陈涉嫌盗窃案拘捕。
调查中,陈先华对是否参与盗窃作案等问题,全面进行否认。后来,警方在深挖细查中发现,抢劫团伙头目除相貌与陈极其相似外,年龄和左手残疾程度均不相符。
去年10月26日,渝中警方对陈先华取保候审;今年8月13日,抢劫团伙案件出水石出,解除对陈取保候审决定。(记者 黄艳春 实习生 林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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