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朝涛 通讯员刘洁辉)给人一瓶放有安眠药的饮料,乘人昏迷之际,实施强奸、抢劫、杀人。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在近期的严打整治斗争中,发现此类利用安眠药实施的恶性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而且犯罪形式多样,作案手段恶劣。仅中山市检察院在2001年4月至2002年6月间就批准逮捕此类案件28宗45人,起诉23宗41人。
三人中迷药丢钱又丢色
据了解,犯罪分子利用一些群众特别是女青年自我保护意识差、警惕心不够的特点,先用混有安眠药的饮料将人迷昏,再实施暴力犯罪行为。如中山市人卢某,伙同他人携带安眠药到中山火炬开发区某卡拉OK,认识了女青年徐某、孔某、王某,卢某等人,借请3人喝饮料之机,将安眠药放入饮料中让3人喝下,3人在迷迷糊糊中被卢某等人带到酒店开房,卢某等人随即对3名女青年实施强奸、抢劫,抢得3790元及手机、戒指等物。后法院以抢劫、强奸罪判处卢某有期徒刑8年。
合伙下药杀人绞肉碎尸
在中山打工的罪犯曾建华为了给女友王志芬筹集回家路费,两人经过密谋,决定找一个既有钱关系又不密切的人下手,于是,有过一面之交的梁某进入了两人的视线。2001年11月16日,王志芬将梁某骗至其在小榄镇西区的出租屋内,将注射有安眠药的饮料给梁饮用,等梁昏迷后,在屋外守候的曾建华立即走进屋内,用枕头捂、用手掐的手段,致梁窒息死亡。两人共抢得现金1000元、手机、照相机和长安奥拓小汽车等价值3万多元的财物。11月19日,当曾建华正在用绞肉机碎尸时,被闻讯赶来的民警当场抓获。经中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曾建华被判处死刑,王志芬被判处死缓。
药物管理不善有机可乘
经检察机关分析,由于医药管理部门对安眠药物的管理不规范,导致有些安眠药在市场上尤其是个体药店可以随便买到,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因此,检察机关建议医药管理部门应成立专门机构,加大对安眠药物的监管,同时也告诫群众,要提高警惕,不要随便喝陌生人或是不熟悉的人递给的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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