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柳州9月5日电(记者张增忠)非法生产和销售假盐达300余吨的广西柳江县农民韦青光、韦义廷,日前被
柳江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
万元。
韦青光、韦义廷都是广西柳江县三都镇的农民。韦青光早几年就开始制售假盐。2000年6月,其制假窝点被柳江
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遭查处后,韦青光反而变本加厉纠集 其表侄韦义廷等人继续开设假盐加工窝点。2001年5月2
2日,他们再次遭到柳州市盐务管理局和柳江县公安局的联合打击。在这次的打击中,执法部门没收了其制假的原料、包装袋
、工具及假盐成品,还处以57000元的重罚。
但是,在暴利地驱动下,韦青光、韦义廷又立即转移生产窝点,继续以韦义廷的家为场所大肆制售假盐。赚得“黑心
钱”后两人平分。至2002年1月21日止,二被告人以每吨人民币630至650元的价格购买得精制盐190吨,生盐
165吨,并设法购进广西盐业公司的“桂山牌”加碘食用盐包装袋和“防伪标识”,然后雇请小工简单地分袋包装后,以每
吨人民币750元至130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自2001年8月以来,仅半年时间韦青光、韦义廷就制售假盐300余吨
。至两人被抓获,公安机关查实他们销售收入36余万元。
广西是碘缺乏地区。碘缺乏病是人类健康的大敌。消除碘缺乏病最简便最根本的办法就是食用碘盐。工业用盐因其一
些有害人体物质超标,人如果长期食用,就会导致各种慢性病发生。不但会引起“大脖子”病、克汀病、孕妇流产、早产、死
胎、先天畸型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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