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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匪劫车杀人赃车进贡警察 四川宣判警匪勾结案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9月05日10:0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9月5日消息:近日,四川省达州市中级法院宣判一起“警匪勾结”案,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原民警 蔡启光、王平、罗智强、张全福被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十一年、十一年和十年。

  据检察日报报道,经查,1993年,时任东兴区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的王平以经费短缺为由,成立了有蔡启光、张 全福参加的“创收组”。蔡启光为完成“任务”,找到
刑满释放人员孙应炳。1999年6月28日,孙应炳伙同无业人员吴 驰、彭艺抢劫了一辆出租车后用暗号与蔡联系。蔡立即向王平汇报,王导演了一场“抓贼”闹剧后将赃车维修喷漆,挂上警照 使用。1999年8月,孙应炳涉嫌一起诈骗案。王平找到城区刑警中队中队长罗智强要求放人罗在收取了3000元后, 将孙释放并终止调查。2000年1月8日,孙应炳、吴驰伙同被告人刘光富将司机杀死后抢得一辆轿车。这辆赃车竟成了他 们向罗智强“进贡”的礼品。作为感谢,罗给了三人一笔现金。

  在对徇私枉法的四名民警宣判的同时,法院判处孙应炳、吴驰、刘光富三人死刑,彭艺被判处无期徒刑。(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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